西安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您!
西安污水处理设备-医院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设备厂家-一体化处理设备
客服热线029-88385231 15339264256
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4竣工验收

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4竣工验收

作者:小白污水    来源:西宁泰源    发布时间:2019-08-23 11:23    浏览量:

13施工与验收

  13.1一般规定

  13.1.1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13.1.2应按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设备图纸等组织工程施工,工程的变更应取得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后再实施。

  13.1.3施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质量负责人和施工安全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3.1.4施工过程中,应作好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验收;隐蔽工程应经过单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3.1.5工程整体质量验收应符合GB 50334的规定;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 50268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 50204的规定;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 50141的规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 50205的规定;设备安装等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 50275、GB 50231的规定。

  13.1.6施工使用的材料、半成品、部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并取得供货商的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

  13.1.7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应符合GB 50194的规定。

  13.1.8工程项目验收应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13.1.9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文件立卷归档。

  13.2土建施工

  13.2.1大中型滤池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建施工应重点控制池体的结构强度、抗浮处理、地基处理、池体抗渗处理,满足设备安装对土建施工的要求。

  13.2.2在进行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池体的抗浮,施工过程中应计算池体的抗浮稳定性及各施工阶段的池体自重与水的浮力之比,检查池体能否满足抗浮要求。

  13.2.3需要在软弱地基上施工、且构筑物荷载不大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地基进行处理,必要时可采用桩基。

  13.2.4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的控制,杜绝出现裂缝和渗漏。出现渗漏处,应会同设计等有关方面确定处理方案,彻底解决问题。

  13.2.5土建施工前应认真阅读设计图纸和设备安装对土建的要求,了解预留孔、预埋件的准确位置和做法,对有高程和平面位置要求的设备基础要严格控制在设备要求的误差范围内。

  13.2.6模板、钢筋、钢筋混凝土分项工程应严格执行GB 50204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模板架设应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表面平整无缝隙,尺寸正确;

  (2)钢筋规格、数量准确,绑扎牢固应满足连接要求,无锈蚀;

  (3)钢筋混凝土配合比、抗渗性能、预防碱集料反应、施工缝设置、伸缩缝设置、设备基础预留孔及预埋螺栓位置均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冬季施工应有保温防冻等相应措施。

  13.2.7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有关规定:

生物滤池土建验收

 

  13.2.8处理构筑物应根据当地气温和环境条件,采取防冻措施。

  13.3曝气生物滤池滤板施工

  曝气生物滤池滤板施工应符合CECS 265相关规定。

  13.4曝气生物滤池的滤头施工

  13.4.1滤头安装前应检查滤板预埋套管内有无杂物堵塞,如有应清理干净,但不得损坏套管内螺纹。

  13.4.2滤头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布水、布气均匀性及接口气密性检查。

  13.5曝气生物滤池的曝气系统和反冲洗配气管施工

  13.5.1曝气系统安装前,应检查和清扫曝气管路及空气扩散器。

  13.5.2空气扩散器膜孔安装方向应竖直对向滤板,曝气支管与主管的连接应牢固、密封。

  13.5.3安装曝气系统时应避免损坏滤头,曝气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曝气均匀性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卵石和滤料填装。

  13.5.4应在滤梁浇注完成后安装反冲洗配气管,安装应水平牢固,各配气支管顶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距滤板底面距离不宜大于50mm。滤池滤梁浇注前应将反冲洗配气管吊入池内,浇注滤梁时应对反冲洗配气管进行保护。

  13.6设备安装与试车

  13.6.1设备基础的混凝土标号、基面位置高程应符合说明书和技术文件规定。

  13.6.2混凝土基础应平整坚实,并根据设备要求采取隔振措施。

  13.6.3预埋件水平度及平整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13.6.4地脚螺栓应按照原机出厂说明书的要求预埋,位置应准确,安装应稳固。

  13.6.5安装好的机械应严格符合外形尺寸的公称允许偏差,不允许超差。

  13.6.6设备电气接线与仪表自控接线应符合GB 50054及设备和仪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13.6.7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根据需要进行手动盘车、无负荷试车和有负荷试车,重要设备首次启动应有制造商代表在场。

  13.6.8各种机电设备安装后试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启动时应按照标注箭头方向旋转,启动运转应平稳,运转中无振动和异常声响;

  b)运转啮合与差动机构运转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同步运行,没有阻塞、碰撞现象;

  c)运转中各部件应保持动态所应有的间隙,无抖动晃摆现象;

  d)试运转用手动或自动操作,设备全程完整动作5次以上,整体设备应运行灵活,并保持紧张状态;

  e)运转过程中设备检测电流、电压值符合相关技术说明书要求;

  f)各限位开关运转中动作及时,安全可靠;

  g)电机运转中温升在正常值内;

  h)各部轴承注加规定润滑油,应不漏、不发热。

  13.7工程验收

  13.7.1生物滤池工程验收包括单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单项验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勘察、管理及有关单位联合进行,监督部门进行程序监督。

  13.7.2单项验收包括单位工程主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设备安装工程单机及联动试运转验收、交工验收、通水试运行验收。单项验收时应按相应的标准进行检验,并填写单项验收记录。

  13.7.3水池土建施工完成后应按照GB 50141的规定进行满水试验,地面以下渗水量应符合设计规定,最大不得超过2L/(m2·d)。

  13.7.4泵站和风机房等都应按设计的最多开启台数作48h运转试验,水泵和污泥泵的流量和机组功率应作测定,有条件的应测定其特性曲线。

  13.7.5曝气系统安装应平整牢固、布置均匀,曝气头应无漏水现象,曝气管内应无杂质,曝气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曝气稳定均匀。

  13.7.6闸门、闸阀不得有漏水现象。

  13.7.7排水管道应做闭水试验,上游充水管保持在管顶以上2m,外观检查应24h无漏水现象。

  13.7.8空气管道应做强度和气密性试验,24h压力降不得超过允许值。

  13.7.9竣工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

  a)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b)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c)施工测量记录;

  d)混凝土、砂浆、焊接及水密性、气密性等试验、检验记录;

  e)施工记录;

  f)单项验收记录;

  g)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h)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3.7.10竣工验收时应核实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必要的复查和外观检查,并对下列项目做出鉴定,填写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应包括以下项目:

  a)构筑物的位置、高程、坡度、平面尺寸,设备、管道及附件等安装的位置和数量;

  b)结构强度、抗渗、抗冻的等级;

  c)构筑物的严密性;

  d)外观,构筑物的裂缝、蜂窝、麻面、露筋、空鼓、缺边、掉角以及设备、外露的管道安装等是否影响工程质量。

  13.8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3.8.1生物滤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13.8.2生物滤池验收前应结合试运行进行性能试验,试验报告可作为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参考,性能试验内容包括:

  a)统计进出水量、用电量和各分项用电量;

  b)进出水水质检测分析;

  c)测定处理效率、运转率;

  d)计算经济指标:CODCr或BOD5去除总量、去除单位CODCr或BOD5的能耗(kW·h/kgCODCr或BOD5)、污水处理成本(元/kgCODCr或BOD5)、剩余污泥量。

相关新闻推荐

友情链接: 泰源环保 西安污水处理设备

在线客服 : 服务热线:029-88385231 15339264256 电子邮箱: 2487781501@qq.com

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68号

西安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坐落在世界名城十三朝古都西安,与西北工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等国内众多高校、科研部门密切合作,致力于环保新技术产品(污水处理、大气治理)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专家级教授环保技术咨询于一体的高新科技企业。 主要涉及污水处理中(生活污水、医疗污水、工业废水、中回水)除铁、除锰、除盐、城市空气净化、油烟净化、消毒处理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臭氧发生器、紫外线)等成套环保处理系列专业服务。 公司长期以诚信、品质、专注、创新...

微信联系方式
备案:
Copyright ©2014-2022; 版权所有:西安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